今年以来,我市通过有效举措推进盐碱化耕地改良利用工作。
建立稳定的政策投入机制。建立“政府+金融+社会资本”多元投入机制,在现有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投入,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步实施。
完善盐碱地综合利用监管评估机制。建立盐碱地监测体系,开展土壤盐碱化评估、预警、通报工作。开展盐碱地综合利用决策生态环境影响分析,防范重大生态环境风险。
加大水资源指标支持力度。统筹农业用水,适当新增盐碱地综合利用用水专项指标,保障盐碱耕地改造提升、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的用水需求。
强化盐碱地治理与质量提升技术攻关。依托自治区盐碱地综合利用技术研究院和河套灌区土壤地力提升创新中心、科技小院等平台,推动基层农技队伍与国内知名科研院校开展联合攻关,聚焦耐盐碱作物品种培育、产能提升和生态化利用三大领域开展技术研发,集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良技术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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