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责任单位申请、市直有关部门验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的“一些地区和部门对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缺乏深刻理解”等49个问题和自治区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的“沈乌干渠岸线管理范围内存在奶牛养殖厂和私建泵站等问题”等10个问题(有8个问题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重复)已完成整改,拟按程序实施销号。
按照《关于做好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和2023年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相关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8日至12月31日(10个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3:00-6:00。
二、相关问题的受理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三、反映情况请如实提供身份信息和准确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办理,不接受匿名反映,相关单位对来访信息严格保密。
附件:1.受理及联系方式
2.相关整改任务的自评报告
足球竞彩网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18日